本报讯(记者 肖朋) 近日,我市印发施行《太仓市“法治小区”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法治小区”示范建设的有益探索。
《实施方案》发布了试行的建设标准,分为健全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工作、发挥多元功能、加分项和否决项等五个部分,共三级28条指标,要求各地利用4个月时间,至少确保按标准建成1~2个“法治小区”。
示范建设工作分为筹备、实施、验收三个阶段,筹备阶段要求各地确定试点小区和创建特色方向,明确创建思路;实施阶段要求各地与市委依法治市办保持密切联系,健全完善创建制度举措;验收阶段要求对各地创建小区的成效、特色、工作进行考评,并将示范建设活动列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