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倩)近日,市交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发现了一起抛洒滴漏交通违法事件,并对当事人作出了5000元的处罚。
近日,市交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夜间巡查时,发现一辆沪牌集装箱车停靠在346国道边的非机动车道内,车后大约有150米长的油类物质污染了非机动车道和一条机动车道,并且已经导致一辆电动车行驶到此处时滑倒。
为确保群众行车安全,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在污染路面的后方摆放交通锥,通知交警部门到现场一同维持秩序,同时通知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派道路救援车赶到现场。经过将近6个小时的作业,污染路面全部清扫完毕。
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验、询问和取证后,发现该车辆所装载的化学品泄漏污染了公路路面约690平方米,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