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琦 王硕
“我要是事先知道不能办相关证照,肯定不会租这个车库了!”近日,市民徐先生向本报反映,5月份的时候,他和朋友在沙溪盛洋花园小区内相中了一处车库,准备开一家餐饮店。没想到,车库租下之后,准备办理相关证照开业时,审批部门却告诉徐先生,车库不能开展餐饮经营类活动,不能办理相关证照。
眼瞅着房租、押金、中介费要打“水漂”,刚开始创业的徐先生心有不甘。在他看来,中介公司没有告知他车库不能开店,因此要求中介公司返还相关费用。“虽然合同中没有明确租房用途,但当时我是问过中介的,中介也没说什么。”后来,徐先生分别找过房东和中介,要求退款,两方都不同意徐先生的说辞,表示不知晓徐先生租房的具体用途,而且徐先生自己应该知道开店的相关政策法规。
小区物业则表示,在小区内开餐饮店是不被允许的,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不说,还会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徐先生已经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租房合同并返还相关租房费用。
想要做生意,一般都会提前租个房子。但不论是房东还是租户,常常会因为对相关政策不了解、法律意识淡薄而遭受经济损失。对此,相关部门提醒市民,车库的用途是已经确定的,不可改成其他的商业或者居住用途。市民购房租房时一定要看清合同,否则容易产生问题。特别是市民在租用用于经营的房屋时,一定要对房屋是否存在行政管理限制进行谨慎了解,弄清合同约定内容,避免产生纠纷、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