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立 文/图
“在搬运、派送货物时,我的双腿被泄漏的液体烫伤、起泡,光医药费、车费就花了6000多元,现在却找不到人对此负责。”董先生是一位物流“小哥”,日前,他拨通了本报热线,希望能够得到帮助。
髋和下肢二度烫伤
年近而立的董先生是一家物流公司在陆渡二级承包区的加盟商,其实就是一位物流“小哥”,负责将货物从公司的太仓中心运回,再派发到客户手中。
他告诉记者,7月12日,他派发一批从广东发到陆渡一家公司的货物,这些货物都是液体,装在黑色的塑料桶中,共有50桶,按标签的总重量是1吨多一点,桶的大小和装饰装修用的油漆桶差不多。可能因为持续高温,桶有些变形,有几桶的桶口和桶盖之间出现了缝隙,液体因此漏出来,洒了一些到他的裤腿上,大腿和小腿都粘到了,当时只是有些灼热感,也没有特别在意,到了晚上,双腿都红了,第二天,开始起水泡。
“我不知道那东西这么厉害!”董先生告诉记者,很快两条腿上都是水泡,大大小小遍布了大小腿,他先后到市一院、市中医医院治疗,后来又去苏州治疗。
在董先生提供的照片上,记者看到,有水泡的照片看上去很瘆人,因为面积大,即使是后来结痂、长新皮看上去还是瘆人。苏州市立医院的病历显示,董先生“髋和下肢二度烫伤”。
昨日,记者见到董先生时,他的腿伤已经基本痊愈,但小腿上仍能看到大面积的疤痕。
这批货到底是什么?
董先生告诉记者,后来他和收货方、发货的网点都取得了联系,了解到这批货物是涂布导膜油,用于辊涂印刷行业。
厂方提供的《物质安全资料表》显示,这种产品中主要有四种“危害物质”,包括聚氨酯丙烯酸脂、双三羟基甲基丙烷丙烯酸酯、光敏引发剂、助剂,同时还列出了危害和急救措施,其中皮肤接触后的急救措施是以肥皂水冲洗。在防护措施中,提示要做好手部、眼睛、皮肤和身体防护。
董先生说,出事前没有任何人告诉他这批货物是什么、需要怎么防护,直到后来,他与发货方取得联系。记者看到,在董先生的微信上,对方告诉他,涂布导膜油中有光敏引发剂,见了光之后会固化,粘到皮肤上会把皮肤灼伤,一旦粘到了皮肤上,要用冰凉的东西清洗,洗好后再涂抹烫伤膏,并消一下炎就好了。“那时候我早就起泡开始治疗了。”董先生说。
“我的要求并不算高”
拿着一沓单据,董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他先后在市一院、市中医医院治疗,后来又到了苏州市立医院进行治疗,加上交通费用,花了6000多元,而且误工两周,因此,他提出了赔偿、补偿1万元的要求,“我想这个要求是合理的,无论如何都不高”。
董先生说,他先后找了物流的陆渡一级站、太仓中心,两边都表示应该找发货网点,发货网点收了这样有一定危险的货物,又没有对操作过程进行提示,责任该由发货网点负。于是,董先生联系了发货网点的一位股东赵先生,在微信中,开始时赵先生对董先生1万元的要求表示“行,没问题,我先跟发货人沟通”,并要求董先生列下医药费,请人做费用清单。后来,赵先生又表示他和网点其他股东准备和发货人各出几千,现在发货人一直没回信息,他本人“刚好回老家有事”。
至此,本以为能顺利解决的事情又被拖了下来。
“我们只能帮着协调”
记者随后与陆渡一级站负责人联系,但该负责人的两部电话始终没人接。
好在记者联系上了这家物流公司太仓中心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不管陆渡一级站还是董先生的二级承包区,都是加盟性质的,加盟合同都是与总公司签订的,互相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太仓中心与他们也不是上下级关系。出了这样的事,和太仓中心、陆渡一级站并没有关系,应该由发货网点负责,因为发货网点收货时把关不严,太仓中心、陆渡一级站能做的就是帮忙联系协调,而且他们也这样做了,前面董先生和发货网点的沟通他们都参与了。
当被问及涂布导膜油是否属于危化品,他们公司有没有资质承接危化品业务时,董先生表示不清楚,太仓中心和陆渡一级站表示,会继续帮助董先生进行协调。
采访手记
董先生名义上是加盟商,实际就是一名物流“小哥”,在这样的天气中奔波送货,赚的是辛苦钱。受到了如此的伤害,被“上级”和对方推来推去,不是说“不该我负责”,就是“回老家有事”,此刻的董先生确实让人同情,到底谁能对他的遭遇负责呢?我们将继续关注董先生一事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