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瑜) 年关将近,当心骗子的“花招”。近日,家住璜泾镇的李先生意外收到一封“银行通知函”。打开一看,是一封盖有“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金融中心”字样公章的还款催收信。文中告知李先生必须在2022年1月10日前偿还该银行的逾期贷款,总额为115200元,并立即联系南京银行消费金融中心。否则银行将向法院申请冻结和强制执行其个人收入及名下固定资产,到时他还将面临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额外费用。
李先生从未办理过南京银行的贷款,怎么会欠款呢?李先生十分疑惑,准备拿起手机联系“通知函”上注明的“王主任”问个清楚。此时他突然想到,之前看到过警方的反诈宣传,好像讲过类似的诈骗手法和案例,这会不会是个骗局?思前想后,李先生觉得还是求助警方更靠谱,于是来到璜泾派出所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按照精准预警工作规范开展核查工作,第一时间拨打了南京银行官方客服电话。经银行工作人员核实确认,李先生从未在南京银行办理任何银行卡,因此根本不可能存在贷款逾期的情况。李先生舒了一口气,并庆幸自己及时报警,否则“假贷款”可能成了“真转账”。
警方提示,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同时,也要警惕以信件等传统方式“钓鱼”的骗局。骗子的诈骗手段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利用受害人疑惑、惊慌等心理进行引诱、胁迫。无论通过什么借口、方式,只要是涉及汇款转账等情况的,市民务必多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