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居民来电反映,沙溪镇农宅翻建时,辅房面积规定是60平方米,超面积辅房都要拆除。西门街有一户新房早已建好,但多间辅房一间也没拆,仍用于出租,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沙溪镇工作人员回复:经查,该户于2019年申请住宅修缮。按沙溪镇农宅修缮相关规定,辅房占地面积≤60平方米,超出部分在验收前自行拆除。此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部分农户存在新辅房建成,不肯拆除老辅房,不申请验收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从2021年5月1日起,规定老辅房拆到规定范围内再办理农宅修缮手续。该户在此前申请,仍存在未拆除情况。镇建设局工作人员将对其辅房情况进行调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辅房按相关规定处理。
这路口为何一直用临时信号灯
有市民来电反映,郑和中路与岳鹿路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已经坏了大半个月,一直用临时的移动信号灯,对交通有一定影响。
市交运局工作人员回复:此处交通信号灯因原线路废止,需重新开挖敷设线路至接电箱,目前报批手续已在办理中,争取尽快恢复使用。
原车位被取消,能否另行安排
桃园新村居民来电反映,其在小区原有一个固定车位,因消防需要被取消,请问能否安排其他车位?
城厢镇工作人员回复:消防部门至该小区检查,发现6个车位占用消防通道,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取消。现小区车位饱和,无车位出租,建议至物管处登记排队,等有车位时即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