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新闻·民生
上一期3   4下一期  
返回太仓日报
2021年08月19日 星期四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定损金额低于维修金额 车主委托公估后起诉

  

  

  

  本报讯(记者  肖朋)  定损金额远低于维修金额,车主如何维护权益?近日,市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虞某(化名)与瞿某(化名)发生交通事故后,虞某驾驶车辆至维修处,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人员至维修处定损,定损金额为12800元。维修处对车辆进行检查后预计维修金额远远不止12800元。虞某遂委托保险公估公司对车辆的实际损失进行公估,公估实际损失为41000元,虞某支出评估费2000元。后维修处对虞某车辆进行维修,产生维修费41000元。但保险公司又对维修费用不认可,于是虞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保险公估公司就公估报告进行了解释说明,法院对公估结论的实际损失进行了确认。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虞某车辆维修损失41000元及公估费2000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时政要闻
   第02版:新闻·要闻
   第03版:新闻·民生
   第04版:新闻·观点
   第05版:平安法治
   第06版:新闻·时事
   第07版:广告·公益
   第08版:市场·消费
他把140万元卖房款,全捐了
如何去除不动产证上的名字
植保机 工作忙
定损金额低于维修金额 车主委托公估后起诉
大爷晕倒马路旁 众人合力送医院
云上城厢:锁定重点人员 筑牢防疫屏障
太仓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出厂水水质检测数据公示
太仓日报新闻·民生03定损金额低于维修金额 车主委托公估后起诉 2021-08-19 2 2021年08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