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琦
今年6月1日是《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的日子。一年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了依法治理、系统推进、全民参与的新阶段,目前各公共机构、公共区域、居民小区、行政村等均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垃圾分类涉及生活理念的转变、生活习惯的养成,并不断对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提出挑战。在垃圾分类工作走上正轨的同时,笔者也发现,有些垃圾没有分类;分类监督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垃圾分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还没到能松口气的时候,仍须攻坚克难、持之以恒。
垃圾分类要做好“加减法”。能否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是很重要的一环。笔者了解到,部分小区因为志愿者平均年龄较大、环境条件艰苦、志愿服务时间与作息冲突等原因,服务开始“缩水”。一些居民刚“热”起来,突然发现带头人“消失”了,乱扔情况又死灰复燃,就没了干劲。因此,小区可以通过区域化党建平台,向周边共建单位“借人”,这是做“加法”。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的介入,则是做“减法”。比如在垃圾分类房上,设置隐蔽摄像头,就可以通过视频追溯到个人。
垃圾分类方法要做到因地制宜。城市垃圾分类和乡镇垃圾分类情况不同,在方式方法上切忌“一刀切”,要根据属地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要换位思考老百姓的实际问题,比如实施“误时投放点”或“错时不激励”等措施,解决定时“众口难调”的问题。
做好垃圾分类末端处理。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置建设也在不断提速,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正式开工,计划2022年投运。在稳定运行建筑垃圾临时处置项目的同时,年处理能力70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今年年底可进入试运行。笔者希望,我市能引进更多环保绿色、可循环利用的垃圾处理设施及企业,让更多垃圾变废为宝,让市民切实感受到垃圾分类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