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肖朋
如何把握好公平公正与服务大局的平衡,达到法律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从市检察院所办理的涉税案件分类处理中可见一斑。该院深入践行“审慎谦抑”“轻轻重重”的检察理念,当好企业合法经营的“领路人”,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分类处理 践行“轻轻重重”司法理念
在涉税案件的分类处理中,“轻轻重重”司法理念得到有效践行。在这类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一些涉税案件呈现出“开票人-介绍人-受票人”的犯罪产业链特征。
对于产业链上游的职业开票人和职业介绍人,检察机关自然要从严打击,依法提起公诉。然而,处于产业链下游涉案的受票单位大多是中小型民营企业,有的企业发展前景良好。对于这些涉案受票单位,如何妥善处理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难题。
“对涉案单位及其从业者进行分类处理,当轻则轻,该重则重,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莹玮表示,至此办案思路便豁然明朗。
为准确把握宽严尺度,在审查起诉阶段,市检察院通过开展办案风险评估、实地走访调查,与税务、工商联及行业协会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核实涉案受票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纳税就业、技术创新等情况及存在的实际困难,经过综合考量后依法慎重处理,在保证依法惩治犯罪,尽可能地挽回国家损失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受票金额为41万余元的Y公司,拥有员工100余人,多项技术获得国家级专利称号。审查起诉阶段,Y公司工程建设等业务,都需要公司实际经营人边某(化名)前去洽谈。了解上述情况后,市检察院综合评估后,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对边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同时,加强对边某的释法说理,促使其认罪认罚,全额补缴了税款。
2019年5月至9月,市检察院对包括Y公司在内的极少数企业犯罪金额较大、认罪认罚并补缴税款的受票单位依法提起公诉,并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缓刑,获法院判决采纳。其中,对犯罪金额较小、有实际生产经营能力且发展前景较好的极少数企业,该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移送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延伸职能
持续释放司法温度和善意
“感谢检察官的法治大礼包,我们已经复工复产,一定合法经营,争取实现新突破。”H公司实际经营人甲某(化名)说道。
H公司是上述被不起诉的民营企业之一。2020年4月,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莹玮带队,走访了包括H公司在内的被不起诉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并送上法治教育片和法治宣传册。
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该系列案件中的受票企业多数属于小微民营企业,一些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企业涉税案件办结后,市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并针对性开展依法纳税、安全生产、规范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强化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法律、规范和底线意识。同时,该院还系统梳理近三年来办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总结分析,强化对职业虚开犯罪及风险“实化”等问题的重视,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助力社会治理。
近年来,市检察院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服务年”行动,坚持“靠前服务”,制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12项举措,出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意见,与市工商联建立协作机制,不断深化司法保护,为企业提供发展“定心丸”。
“我院坚持以‘企业有需求,检察有作为’为工作导向,通过转观念、改方式、强沟通、防风险,综合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检察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对此,市检察院检察长董启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