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瑜) 最熟悉交通法规的驾校教练,居然酒后驾车去交警中队,他是怎么想的?无论怎样,后果都非常严重。近日,市公安交警双凤中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事故案件时,发现一辆昆山的教练车有肇事嫌疑。民警就联系到该车实际管理者陈某到中队接受处理。
陈某到达双凤交警中队后,民警在与陈某交谈过程中发现,陈某满脸通红,身上散发着酒味。民警立即对陈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1mg/100ml。于是民警查看了中队门口的监控,发现陈某竟然是开着教练车过来的。民警万万没想到,作为一名驾校教练,陈某居然以身试法,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为陈某驾驶的是教练车,属于营运性质的车辆,所以陈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目前,陈某因为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将对陈某处以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