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新闻·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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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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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第一季度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苏医保办〔2019〕52号)要求,参照《关于开展苏州市区2019年度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苏州市区2019年度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太仓好牙医口腔门诊部等15家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 3月25日至2021年4月8 日。

  

  如对上述公示单位有相关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与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管理科联系(地址:太仓市柳州路38号社保大楼313室,电话:0512-80607170)。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太仓市医疗保障

  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 3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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