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静)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为保障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学习、工作秩序,减轻残疾人因意外人身伤害、重大疾病住院而产生的负担,日前,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最新版《太仓市残疾人团体综合保险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扩大了补贴对象范围,新增了相关保障项目,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之前,我们每年会为18~60周岁(含)的男性残疾人和18~50周岁(含)的女性残疾人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2020年,我们共为3886名残疾人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总计15.54万元。”市残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新出台的《方案》中,可享受团体保险的残疾人年龄范围扩大到0~64周岁,保费则从40元/人变为50元/人。
除了纵向拓宽参保人员年龄段以外,新政策还横向拓展了各项相关保障。如新增了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定额补贴100元/人/天,累计赔付以180天为限;新增重大疾病住院医疗定额补贴150元/人/天,累计赔付以60天为限。对于原有的被保险人意外医疗等赔付额度也有了大幅提高。
“十四五”时期是推动残疾人事业现代化、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打下更好基础的关键时期,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印发了《太仓市残疾人托养护理服务补贴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太仓市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教育助学补助标准的通知》《太仓市残疾人团体综合保险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补齐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全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