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倩)近日,《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市卫健委将对照《办法》进一步规范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对婚前、孕前、产前以及新生儿的缺陷防治、干预,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
据了解,我市历来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目前全市已构建了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产前、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经过多年努力,全市围产儿缺陷发生率常年保持在低水平,即小于5‰。
落实三级预防措施的都有哪些医疗单位?据了解,目前我市有婚前孕前检查机构1家: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筛查采血机构1家: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送往苏州市立医院进行母血清学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5家: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浏河人民医院、沙溪人民医院、璜泾人民医院。
市卫健委力推以下惠民服务,通过三级措施预防出生缺陷,其中包括: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及早发现影响结婚生育的疾病,及时给予指导、治疗和矫正。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降低或消除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孕前3个月至早孕期间,免费领取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孕期免费产前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新生儿29种遗传性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据了解,以上各级检查、筛查和诊断项目覆盖全市常住人口,可为每位孕产妇节省近千元。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呼吁相关人群重视婚前、孕前、产前以及对新生儿的检查,尤其孕妇具有产前筛查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分娩过严重出生缺陷儿、年龄超过35周岁等情形的,应当主动进行产前诊断。对产前诊断确诊的严重出生缺陷病例,正规医疗单位将及时给予医学指导和建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提前采取干预措施,保障婴儿健康出生。这是关系到每个家庭幸福的切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