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太仓市生活困难劳模补助公示
根据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太政办〔2014〕139号)和苏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修改后的<苏州市以上劳动模范“三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苏工办〔2015〕75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组织审核,下列劳模2020年度全年收入未达到相应标准并符合相关规定,拟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现公示如下:
一、在职劳动模范1名:
二、农民劳动模范2名:
公示时间: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12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月13日前向太仓市总工会反映,联系电话:53102089、53522486;通信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人民南路114号太仓市总工会,邮政编码:215400。
太仓市总工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