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将启用新的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新账户),原银行账户将于2020年底注销。
新账户启用后,原已签订《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托收协议》)的单位,公积金中心将协调银行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统一做变更处理,单位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未签订《托收协议》的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应支付到新账户。
中心联系方式:53523963。
特此通知!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