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几天举办的“善美首镇 幸福城厢”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暨电站村田园艺术漫市集启动仪式上,城厢镇电站村、新农村、东林村、永丰村分别与本来果坊、坂田种苗、苏粮米业、博彦科技等企业签署了村企合作协议。笔者认为,这样的村企合作对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振兴是十分有利的。
近几年,我市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得到了快速推进,表现在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提升、农旅融合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等各个方面。与之相比,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研发、服务等活动的涉农企业,尤其是有特色的、龙头型的优质涉农企业发展却相对滞后。
比如,各村合作农场的粮食生产基本都实现了全程机械化,但销售依然以售粮为主,将稻谷加工成大米,特别是高品质大米的比重并不高,可以说,各合作农场生产水平很高,但后续的加工、销售能力相形见绌。除了粮食外,水果、水产等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而这次参与村企合作的企业中,有的强于销售,有的精于技术,覆盖了水果销售、种苗生产、稻米加工销售和精品水产等各个方面,双方合作后,将在当地打造出一批优质涉农企业,极大提升这些村的产业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的工业企业招商中特别注重企业的质量,青睐欧美优质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要求产出高、能耗低。开展村企合作,首先要借鉴这种“选资”理念,选好合作对象,与有特色、带动力强的涉农企业合作,只有这样,才能让村企合作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开展村企合作,还要明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村集体既要做好企业的服务工作,也要尽到监管职责,守护好集体土地和资产。对企业的越权行为,尤其是侵占土地、损害环境的行为,监管制止,绝不姑息,彻底杜绝以前那种外来承包户在田间乱搭建,侵占资源,影响环境的行为。
□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