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申购对象今日公示 共16户家庭初步符合条件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6-11-11
  经过社区、街道、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及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审查后,共有16户家庭初步符合2016年度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今日开始向社会公示。
  申购家庭的主要条件包括夫妇双方至少一方具有本市城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连续居住满5年;申购家庭上一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340元;申购家庭属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等。此外,一人户在符合上述申购条件下必须同时符合年龄满35周岁,离异的必须年满35周岁且离异满5年。
  从明年开始,经济适用房申购工作将停止,实施货币化住房保障政策。
  市民如发现与公示的情况不符,可向市住建局举报。(记者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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