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资源构建综合执法体系 打造复合型管理队伍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6-10-27
  在分散式交通执法体制下,往往出现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太仓市成立公路综合执法点和水上综合执法大队,不断完善综合执法体系,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为社会车辆和船舶创造了良好的通行环境。
  24小时综合执法不间断
  记者来到协星公路和双浮公路的交通综合执法点,跟随几名执法人员上路检查。当日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装运混凝土的搅拌车停在路边,路上有几处刚从车上滴落的混凝土。由于是高强度混凝土,如果不及时清除,既对路面造成破坏,又给市民的行车安全带来隐患。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对方立即清除路面上的混凝土,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再出现滴漏现象。
  该综合执法点负责人告诉记者,设立综合执法点以来,各种违法违章行为明显减少,节省了公路养护费用。记者发现,路面十分平坦,没有一点修补的痕迹。路上行驶的车辆以小轿车为主,也有少部分农用车辆。
  通过24小时全天候公路和水上综合执法,太仓市对各类擅闯禁区、恶意超限超载、涉水违法等现象,加大依法查处打击力度。此外,还打造一支24小时应急队伍,能够在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下保持快速反应,及时到达事发现场,为抢险救急、事故处理等赢得宝贵时间。
  传统的分散执法弊端显现
  “以往的交通行政执法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执法机构较多、执法力量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交通行业的快速发展。”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坦言。
  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公路管理处、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处、航道管理处、机动车维修管理处、运政稽查大队和各区镇中心交管所,均有各自的管理范围和执法权力,承担着不同职能。由于城市规模和客货运输业的发展速度远大于执法资源的投入速度,导致执法力量相对不足。
  在分散式交通执法体制下,交通执法机构分散于多个部门之间,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比较普遍。受各交通执法单位的职能限制,执法人员业务单一,甚至对本系统其他部门的执法工作不了解,这样不利于提高自身执法水平,无法更好地服务群众。
  综合执法实现职能合一
  为了打造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市交运局从路政大队、运管处、维管处及综交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中选拔组成公路综合执法队伍,由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运管处等部门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水上执法大队,打造一支复合型的交通执法人才队伍。
  目前,太仓市已经形成公路、水路全覆盖的综合执法体系。通过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整合了系统内部的执法资源,形成既合理分工,又相互配合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实现职能合一。
  为了提高执法成效,市交运局为综合执法人员引进了“警眼”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准确记录违法现场的图像及其声音,为处罚提供确凿证据。
  今年以来,全市公路和水路综合执法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000余起,毁路、损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涉水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更好地维护路产路权,保障水上交通运输环境安全有序。(记者 薛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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