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推行社会评议员制度 提升办案质量和公信度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6-09-28
   “犯罪嫌疑人才20岁,很年轻啊,这次又是过失犯罪,应该给他重新来过的机会,我同意适用相对不起诉。”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对5起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评议。在承办检察官全面、客观地介绍案情,说明相关的法律适用情况后,3名评议员展开了讨论。最终,评议员经独立评议、表决后,对此次评议的5起案件7名犯罪嫌疑人,均同意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从去年开始,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刑事案件公开听审的基础上,推行社会评议员制度,并扩大公众参与度,从“社会公众评议员库”里随机抽取社会人士参与,推动外部监督转化为内部制约,切实提升办案质量效果和公信度、透明度。去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对94起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采纳社会评议员对案件不同意见3件。
  记者了解到,市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性质、评议效果、司法效率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考量,目前以拟不起诉案件为主,开展社会评议实践。评议案件的通告,一般提前3日向公众告知。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业务骨干开展培训,帮助提升评议员的评议能力;设立社会评议员工作办公室,完善社会评议员履职保障机制,定期对社会评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评议案件的程序、类型等,确保社会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检察院办案公开,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评议团成员崔军燕告诉记者,这些举措表明了检察院办案公正规范,敢于接受监督,自己也非常愿意参与这样的公开评议。(见习记者 史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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