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规范服务社会组织行为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6-08-29
  前不久,市司法局开展法治型社会组织建设,为3家社会组织配备了法律顾问。为了将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让社会组织在法律保护下健康运行,该局又制定出台《太仓市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规定市司法局、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太仓市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法律顾问主要为社会组织提供四项服务:一是提供法律咨询,就社会组织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的咨询服务;协助社会组织审查或修改合同、协议及其它有关法律文件;协助社会组织拟订、修改、审查规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件。二是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即社会组织帮助审查、修改或见证各类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就社会组织需要的具体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及建议。三是为社会组织及成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班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四是当社会组织遇到法律争议或法律纠纷时,顾问律师可代理参加调解、仲裁、诉讼。
  工作制度同时规定了顾问工作纪律。顾问律师在处理受托事务中的商业秘密及其它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工作制度还要求法律顾问主动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记者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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