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过期药品属危险废物 新设50个回收点 可送往销毁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郭惠红 时间:2019-09-05
    为响应省药监局联合省医药商业协会在全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原有的过期药品回收点进行重新梳理,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为主要点位,同时挑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补充,共推出了50个过期药品回收点。各回收点均设置了统一的回收点标志和回收箱,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统一管理、统一销毁。
  不少市民家中都存有备用药品,这些药品在帮助市民应对感冒发烧、紧急伤病等疾病的同时,也带来了过期药品增多的问题。目前,家庭过期药品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如果过期药品被当作普通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就有可能带来各种安全隐患。市市场监管局药械科工作人员表示,过期药品不仅危害人体健康,随意丢弃等处理方式还会造成环境污染,而被过期药品污染的空气、土壤、水源又会对人们的健康生活产生威胁。市民正确处理过期药品的行为尚需要进一步引导。
  记者了解到,这些药品回收点分布在全市各区镇,包括太仓市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18家药店、城厢镇的双鹤药店、璜泾镇紫云大药房等单位。此外,市市场监管局一楼大厅也设置了药品回收箱。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定点回收单位的督查工作,确保各定点单位将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及时存放在回收箱中,定期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见习记者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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