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璜泾镇南部新城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的需要,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园林路(塔园路-荣文路)、隆达路(陆璜线-园林路-陈大港路)、新镇路(园林路-陆璜线)南侧人行道实行封闭施工禁止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施工期限: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12月30日,请过往车辆、行人经过该路段时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道通行,并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璜泾镇人民政府
太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