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旅游从业人员学习《江苏省旅游条例》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6-04-20
近日,市旅游局邀请《江苏省旅游条例》核心起草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印伟来太,为全市旅游企业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作《江苏省旅游条例》专题宣贯讲座。
在讲座上,印伟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核心要点。他表示,对于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旅游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和记录旅游从业者、旅游者的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今后,旅游行业拼的不再是价格,而是品质和服务,这将成为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江苏省旅游条例》明确规定旅游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同时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另一方面,针对一些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条例也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及要求。(记者 张瑜)
在讲座上,印伟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核心要点。他表示,对于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旅游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和记录旅游从业者、旅游者的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今后,旅游行业拼的不再是价格,而是品质和服务,这将成为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江苏省旅游条例》明确规定旅游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同时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另一方面,针对一些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条例也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及要求。(记者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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