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家小作坊受处罚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6-04-19
  日前,市安监局联合供电、城厢镇对永丰村境内3家从事抛光作业的小作坊采取停止供电等措施,切实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震慑和警告非法从事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抛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接到“永丰村一小作坊从事铝镁粉尘抛光作业”的举报后,市安监局会同城厢镇安监办对该作坊开展调查,发现两人租用一家企业厂房从事电脑外壳抛光作业。检查人员随后发现还有两家单位在从事有粉尘爆炸危险的抛光作业。这3家单位抛光作业场所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要求,其抛光产生的粉尘属于《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中列出的45种重点可燃性粉尘之一,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为此,市安监局分别约谈了3家单位负责人和房东,开具相关执法文书,要求3家单位立即停止非法抛光作业,将抛光设备拆除并搬离。
  几天后,市安监局会同城厢镇进行复查,发现这3家单位依旧我行我素,未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安监局函告市供电部门对这3家单位抛光作业场所停止供电。(记者 李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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