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新闻·时事
上一期3   4下一期  
返回太仓日报
2025年10月21日 星期二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申报太仓市 2024 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残联《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试行)》(苏残发〔2013〕78号)、太仓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太政发〔2020〕63号)等文件精神,对2024年度全市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分别给予补贴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通过太仓市2024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且安置残疾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企业除外)。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9日~10月30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三、申报地点

  太仓市残联(城厢镇长春北路36号)教就部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2-53716808

  QQ群1:429210291(已满)

  QQ群2:753445496(进群请务必备注企业名称)

  五、申报条件

  1.残疾人职工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一到八级);

  2.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了一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含一年);

  3.残疾人职工有确定的工作岗位;

  4.按工作岗位支付残疾人职工合法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为残疾人职工按实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限已满一年;

  6.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一年以上(含一年)。

  六、申报材料

  1.《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申请审批表》(审批表中银行账号为数字人民币账号,一式两份);

  2.2024年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认证确认书(按比例联网认证申办系统导出);

  3.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系统导出);

  4.《用人单位在岗残疾人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

  5.《单位承诺书》(一式两份);

  6.已安置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七、按比例补贴及超比例奖励标准

  1.按比例补贴标准: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按比例补贴;

  2.超比例奖励标准: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给予超比例奖励(不重复享受按比例补贴)。

  八、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为方便归档,所有申报材料请勿装订;

  2.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残联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3.已享受集中安置残疾人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的用人单位不能同步享受此政策;

  4.用人单位可关注“太仓残联”微信公众号,在“就业服务”选择“奖补测算”进行预测算,符合申报条件再进行申报;

  5.奖补通知、奖补申报表请至QQ群或“太仓残联”微信公众号右下角“就业服务”栏下载。

  太仓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2025年9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新闻·时事
   第04版:视觉
风劲帆满启新程
前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5.2%
国开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投放近1900亿元
中欧北极快航航线首艘货船抵达波兰
遗失声明
关于申报太仓市 2024 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通知
太仓日报新闻·时事03关于申报太仓市 2024 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通知 2025-10-21 2 2025年10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