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缪卉蕾)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杨林口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停泊于杨林船闸待闸区的一艘船舶存在重大嫌疑。该船报港信息与实际航行轨迹严重不符,执法人员询问驾驶员时,其神色慌张,对货物情况及航程表述不清。察觉异常后,执法人员随即登船检查。
经核查,该船于6月底在外地借助移动吊车将8桶甲醇、6瓶压缩氧气、3瓶乙炔等物资吊装上船,计划运往太仓港为某外轮进行补给。调查确认,甲醇、压缩氧气、乙炔均属于危险化学品,而该船舶未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目前,执法人员已责令该船立即卸载违规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并针对其涉嫌无证运输危险货物、违反内河禁运规定等违法行为正式立案查处。据了解,此案系江苏省内河水域查获的同类首例案件。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统一部署,自今年6月起,我市开展通江河口水域危化品运输船舶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落实内河船载危险货物安全提升整治及“百日攻坚”行动要求。
在整治过程中,执法大队针对杨林口、浏河口长期存在的危化品船舶违规停靠问题,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个河口部署4名执法人员轮班值守。同时,充分发挥科技优势,依托智能监管系统实现动态监控。截至目前,浏河口已累计管控驱离各类危险品船舶45艘,杨林口管控驱离24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违规停靠现象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