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单位:太仓市公安局双凤派出所
被告知人:安海存,男,汉族,户籍地: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羊册镇五里王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5年4月14日晚,安海存与刘某某等人在太仓市双凤镇建新路1-1号奕通棋牌室内,持有初始赌资筹码折合人民币壹仟元,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后被查获。
以上事实有安海存的陈述,刘某某等人的陈述,现场笔录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安海存的行为构成赌博,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安海存处罚款肆佰元,并收缴赌资壹仟元。
对上述告知事项,被告知人有权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太仓市公安局双凤派出所提出陈述和申辩。被告人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对安海存罚款肆佰元并收缴赌资壹仟元的处罚决定。
附:太仓市公安局双凤派出所 地址:太仓市双凤镇凤北路268号,联系方式:朱警官:15706220815 王警官:13776196021。
太仓市公安局双凤派出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