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专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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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30日 星期五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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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基础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2025年太仓市高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025年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咨询电话

  2025年太仓市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近日,《2025年太仓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025年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2025年太仓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发布。现按照意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招生入学等问题,对太仓市2025年基础教育段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解读。

  一、各学段入学对象

  幼儿园:小班为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托班为2~3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小学: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确认。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特殊需要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初中:适龄小学毕业生。年满16周岁(200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学校不再接受其初中入学申请。

  二、各学段招生日程

  1.幼儿园

  入园申请网上填报时间:6月4日~6日

  本市户籍幼儿现场验证报名时间:6月15日

  非本市户籍幼儿现场验证报名时间:6月16日

  托班登记报名时间:6月17日后(到对应幼儿园进行线下登记,无需网上填报)

  2.义务段学校

  对象:具有太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集体户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含住宅房屋购房合同已通过网签流程)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太仓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网上填报时间:初中5月31日~6月2日;小学6月1日~3日

  本市户籍学生现场验证报名时间:6月10日

  非本市户籍学生现场验证报名时间:6月11日

  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参照《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积分入学申请时间:3月1日~5月15日

  3.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6月17日~19日

  (2)考生志愿填报:6月25日~27日

  (3)中考成绩公布:6月29日

  (4)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录取:6月30日开始

  三、2025年太仓市城区学校施教服务区划分

  城区幼儿园施教服务区划分:

  (一)实验幼教中心

  1.实验幼儿园:

  (1)人民路以东,新城北河以南,东仓路以西,郑和路以北;

  (2)东仓路以东,新城北河以南,半泾河以西,弇山路以北。

  2.娄东幼儿园:人民路以东,郑和路以南,东仓路以西,县府街以北。 

  3.华盛幼儿园:

  (1)盐铁塘以东,苏昆太高速路以南(含苏昆太北面原明星村常住居民),娄江路以西,新城北河以北;

  (2)204国道以东,北京西路以南,盐铁塘以西,苏州路(339省道)以北。

  (二)艺禾幼教中心

  4.艺禾幼儿园:

  (1)东城河以东,县府东路以南,半泾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2)柳州路以东,上海路以南,半泾河以西,新浏河以北。

  5.南园幼儿园:盐铁塘以东,上海路以南,太平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6.朝阳幼儿园:

  (1)太平路以东,上海路以南,柳州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2)太平路以东,县府东路以南,东城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7.县府街幼儿园:人民路以东,县府街以南,太平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8.万和路幼儿园:半泾河以东,上海路以南,娄江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三)城厢镇幼教中心

  9.弇山幼儿园、元美幼儿园:

  (1)204国道以东,苏州路(339省道)以南,人民路以西,新华西路以北(不含盐铁塘以东,苏州路以南,人民路以西,新城北河以北区域);

  (2)204国道以东,新华西路以南,长埭路以西,上海西路以北。

  10.梅园幼儿园:

  (1)204国道以东,上海西路以南,盐铁塘以西,新浏河以北;

  (2)长埭路以东,新华西路以南,人民路以西,上海西路以北。

  11.伟阳幼儿园:204国道以西,新浏河以北。

  12.新毛幼儿园:原新毛幼儿园服务区。

  13.盛园幼儿园:新浏河以南,204国道以西。

  (四)高新区娄江幼教中心

  14.娄江幼儿园:

  (1)半泾河以东,朝阳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新浏河以北(不含大庆锦绣新城小区);

  (2)娄江路以东,上海路以南,常胜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15.锦绣新城幼儿园:大庆锦绣新城小区。

  16.陆渡幼儿园:原陆渡幼儿园服务区。

  17.东郊幼儿园:

  (1)东仓路以东,弇山路以南,东亭路以西,县府东路以北;

  (2)半泾河以东,县府东路以南,东亭路以西,上海东路以北。

  (五)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

  18.镇洋幼儿园:

  (1)东亭路以东,郑和路以南,常胜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2)常胜路以东,凤莲路以南,四通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3)四通路以东,洛阳东路(东接无锡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19.洛阳路幼儿园:

  (1)东亭路以东,新城北河(东接天津路)以南,常胜路以西,郑和路以北;

  (2)半泾河以东,新城北河以南,东亭路以西,弇山路以北。

  20.香花幼儿园、恒通佳苑幼儿园:原香花幼儿园服务区。

  (六)科教新城幼教中心

  21.南郊幼儿园:

  (1)太平新路以东,新浏河以南,东仓新路以西,梅村路以北;

  (2)盐铁塘以东,新浏河以南,太平新路以西,海仓路以北。

  22.利民幼儿园:

  (1)204国道以东,新浏河以南,盐铁塘以西,健雄路以北;

  (2)盐铁塘以东,海仓路以南,太平新路、江申大道以西,健雄路以北(不含湖绣雅境花园)。

  23.桴亭路幼儿园:

  东仓新路以东,新浏河以南,健雄路向东延伸线以北。

  24.仁恒幼儿园:

  太平新路、江申大道以东,梅村路以南,东仓新路以西,健雄路以北;湖绣雅境花园。

  (仁恒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暂不招生,该服务区适龄幼儿由桴亭路幼儿园安排入园)

  25.复游城幼儿园:

  204国道以东,健雄路及其向东延伸线以南。

  城区小学施教服务区划分:

  1.实验小学:

  (1)人民路以东,郑和路以南,太平路以西,致和塘以北;

  (2)太平路以东,郑和路以南,东城河以西,县府东路以北。

  实验小学高新区校区:

  (1)东仓路以东,朝阳路以南,东亭路以西,滨河路以北;

  (2)扬州路以东,上海路以南,万和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2.经贸小学:

  (1)204国道以东,上海路以南,太平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2)人民路以东,致和塘以南,太平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3.朱棣文小学:

  (1)太平路以东,朝阳路以南,东仓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2)太平路以东,上海路以南,扬州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3)太平路以东,县府街以南,东城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4)东城河以东,郑和路以南,半泾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4.高新区二小:

  原新区二小施教服务区,不包含:四通路以东,洛阳东路(东接无锡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5.高新区三小:

  (1)半泾河以东,郑和路以南,东亭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2)万和路以东,上海路以南,常胜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3)东亭路以东,朝阳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滨河路以北;

  (4)东仓路以东,滨河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6.镇洋小学:

  (1)东亭路以东,新城北河(东接天津路)以南,常胜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2)常胜路以东,凤莲路以南,四通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3)四通路以东,洛阳东路(东接无锡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镇洋小学城北校区:东仓路以东,新城北河以南,东亭路以西,郑和路以北。

  7.高新区四小:

  (1)盐铁塘以东,苏昆太高速路以南(含苏昆太北面原明星村常住居民),新城北河以北,娄江路以西;

  (2)204国道以东,北京西路以南,盐铁塘以西,苏州路(339省道)以北。

  8.陆渡小学:原陆渡小学施教服务区。

  9.城厢一小:204国道以东,郑和路以南,人民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10.弇山小学:

  (1)204国道以东,苏州路(339省道)以南,盐铁塘以西,郑和路以北;

  (2)盐铁塘以东,新城北河以南,东仓路以西,郑和路以北。

  11.城厢四小:204国道以西,新浏河以北。

  12.金仓湖小学:原新毛小学施教服务区。

  13.科教新城南郊小学:

  (1)204国道以东,良辅路以北,盐铁塘以西,新浏河以南;

  (2)204国道以西,新浏河以南。

  14.科教新城实验小学:204国道以东,良辅路以南;盐铁塘以东,新浏河以南。

  城区初中施教服务区划分:

  1.市二中:

  人民路(延伸段)以西,新浏河以北(含属城厢镇的新毛拆迁户)。

  2.市一中:

  (1)人民路以东,天津路(新城北河)以南,东城河(向北延伸段)以西,朝阳路以北;

  (2)人民路以东,朝阳路以南,东仓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3.实验中学:

  (1)东城河(向北延伸段)以东,天津路以南,娄江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2)东仓路以东,朝阳路以南,娄江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4.高新区中学:

  (1)娄江路以东,新浏河以北;

  (2)天津路(新城北河)以北,属高新区娄东街道区域。

  5.高新区第二中学:学区同高新区中学。

  6.陆渡中学:郑和路(原江南路)以南,新浏河以北(包括向东岛),西起十八港以东,东至陆渡街道管辖区内的村舍。  

  7.良辅中学:原南郊中学施教服务区。

  四、报名和入学办法

  新生报名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审核验证”的办法。符合条件的2025年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2025年太仓教育新生入学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学校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预审,预审结束后向家长发送预审结果通知,需要现场验证的家长根据通知要求准备好材料按时前去学校验证。现场审核验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对于采集系统自动带出的材料如在太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太仓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家长无需携带。

  (一)新生入学信息网上填报

  1.本市户籍学生网上信息填报需准备以下材料(系统自动带出材料,确认无误后,无需上传):

  幼儿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或宅基地证等。

  义务段学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宅基地证等)等。

  2.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就读本市公办学校,需准备以下证明材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则取消其在本区域的入学申请资格):

  幼儿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地户口簿、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居住证、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住房租赁合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目前在缴的太仓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无社保则需准备其它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与纳税证明)等。

  义务段学校:

  小学:报名需要提供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含有子女的身份证号码);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宅基地证等);③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初中:报名需提供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含有子女的身份证号码);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宅基地证等);③学籍卡(本市小学毕业生不需要,非本市小学毕业生需要)。

  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参照《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二)新生入学信息现场验证

  接到现场验证通知(请见“太e办”微信小程序“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内“我的通知”栏目内容)的学生家长,根据验证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申请学校(幼儿园)现场验证。

  五、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录取政策

  1.录取原则

  各类学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批次

  提前批次:高中课改班招生、公办高中特长生招生、幼儿师范类招生。第一批录取为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5+2”项目。第二批录取为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综合高中(职教高考)班。第三批录取为五年制高职艺术,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项目及技师班,省部属中专。第四批录取为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综合高中(中专方向)班;其他市属中专和技工学校。

  第二、三、四批次仍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对于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可征求志愿、统筹录取、适当降分录取或结束录取。

  六、今年招生政策变化

  (一)学前教育阶段

  1.部分公办园开设托班。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2~3周岁幼儿入托,在优先满足本服务区幼儿入托前提下,可向周边区域拓展。

  2.2024年起,非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太仓社会保险处于缴费状态就具备报名条件,各幼儿园结合报名情况有序招生。

  3.2024年起,取消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面积要求。当前我市幼儿园公办学位充足,取消原幼儿园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面积要求。即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总面积低于54平方米的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也可作为以房入学的依据。

  4.2024年起,取消五年一学位认定。当前我市幼儿园公办学位充足,取消原幼儿园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小学和初中不用再到幼儿园去查五年学位使用情况。

  (二)义务教育阶段

  修订积分入学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了《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优化积分入学管理办法。一是申报条件优化为,申报时,在太仓市社保处于缴费状态,累计缴费6个月及以上,或申报时,在太仓市社保处于缴费状态,且持有太仓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二是入学申请意向从原来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所积分校,调整为可以按序申请三所积分校。

  (三)高中阶段

  1.录取原则发生变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2.除省太高外,其他几所高中均在提前批次增设了课改项目班。

  3.原五所高中均调整了特长生招生办法。

  4.调整了部分学校指标生最低控制线。

  5.统招生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ABCDEF六个平行志愿和一个公办高中服从志愿。设定公办高中统招生最低控制线,原则不低于该高中校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民办高中设置最低控制线。

  6.民办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由民办学校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向社会公示后实施;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意愿报名,具体招生办法见《2025年太仓市华顿外国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民办高中在太仓市外招生,必须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经市教育局事先审核同意。

  七、各学段咨询电话

  1.学前、义务段、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53837273、53531123、 53531152、53531151 

  2.中招、高招咨询电话:53839607、53522647

  3.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关于积分)咨询电话:53572116

  4.各镇(区、街道)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高新区:53595073

  娄东街道:53568656

  陆渡街道:53308536

  科教新城:53581610

  城厢镇:53579965

  沙溪镇:53220302

  浏河镇:53605530

  浮桥镇:53709377

  璜泾镇:53732279

  双凤镇:53839523

  5.各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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