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赛达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25594A4F):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太人社察催字〔2024〕第005号《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本局认为,因你单位在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方面存在违法行为,我局于2024年8月2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4年10月2日送达《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太人社察罚字〔2024〕第01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1. 请你单位按照《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太人社察罚字〔2024〕第014号)规定,缴纳罚款6000元(陆仟元);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请你单位缴纳加处罚款6000元(陆仟元)。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电话:0512-53581853,地址: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10楼1004室。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