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询问:本市个人能否饲养戴有标识脚环的蓝黄金刚鹦鹉?
市资源规划局工作人员回复: 根据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关于人工繁育鹦鹉标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对我国没有野外自然分布、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追尾鹦鹉、和尚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江苏省并未把蓝黄金刚鹦鹉作为标识管理,故本市个人不可以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