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卫)近日,太仓市《汽车消费纠纷人民调解规范》通过苏州市地方标准审查,这也标志着省内首个汽车消费纠纷调解地方标准即将发布。
前不久,市民华某在我市某汽车销售公司订购了一辆汽车,预付了定金,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华某去提车时,被临时告知要增加1785元上牌代办等服务费;另因车内翻毛皮配置要加收1300元。华某并不认同,从而产生矛盾纠纷。市汽车消费纠纷联动化解中心接到反映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我们的组织调解,销售企业最终同意投诉人提出的以裸车价格进行购买的诉求,相关手续费由投诉人自行办理,双方对最终处理结果都比较满意。”市汽车消费纠纷调委会专职调解员顾兴福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破解汽车消费纠纷难题,2021年10月,我市正式挂牌设立太仓市汽车消费纠纷联动化解中心。之后,又成立了汽车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提出开展汽车消费纠纷人民调解规范标准化建设。并在苏州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消保委的指导下,获立项《汽车消费纠纷人民调解规范》地方标准。“截至目前,我市汽车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化解汽车消费纠纷593起,调解成功率达8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万余元。”市汽车流通行业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太仓市汽车消费纠纷联动化解中心被命名为苏州市2023年度“枫桥经验”示范品牌和太仓市“关爱民生法治行”十佳项目。
“我们将不断完善汽车消费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努力构建更加全面、便捷、灵活、专业的‘一站式’汽车消费纠纷化解服务体系,不断擦亮保‘驾’护‘行’汽车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品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市汽车消费纠纷联动化解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