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立)“3月拿到新房,4月开通水电准备装修,到5月就显示用水350多吨……”日前,科教新城群星嘉园居民包先生拨通市融媒体中心民生热线,反映道:“水管出现问题,漏水产生的水费为什么要我承担?”
包先生介绍,今年3月11日,他拿到了群星嘉园的2套动迁安置房,4月11日开通水电,准备装修。5月22日,他接到市自来水公司电话,得知房子水费出现异常,已“用掉”355吨水。次日,市水务集团工作人员、小区物管人员和包先生一起到现场进行了排查,确定是水表至入户水闸之间的管道出现了漏水现象。几天后,物管人员进一步排查并维修水管。负责维修的章师傅告诉记者,漏水点离水表很近,他们从水表井向内开挖了一点点就找到了,应该是施工方在安装水管时,一处接头接得不好,这才导致了漏水。
水管修好了,但1280元的水费究竟由谁承担?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漏水点在用户水表以内,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按照规定收取水费。包先生随后来到小区所在的学苑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将联系科教新城建管办。
学苑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包先生的反映后,社区积极跟进、沟通,马上联系了科教新城建管部门,后续得到的答复是,按照相关法规,因为水管已经过了保修期,漏水产生的水费应该由包先生自己负责。
科教新城建管办工作人员介绍,接到社区反映的问题后,他们联系了小区建设时的水管施工方,看了现场后,施工方表示他们不承担责任,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按照商品房保修相关规定,给排水管道的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从小区交付开始算起,虽然包先生拿到房子不久后就发生了这件事,但小区交付早,水管已经过了2年的保修期。另一方面,包先生在向市水务集团申请开通自来水后,应该自己看看水到底有没有通,水量怎么样,只要自己留意查看了,很容易就会通过水量发现管道有问题。为此,科教新城建管办也联系了双方进行协调,但没有结果,施工方仍坚持没有责任。
包先生表示,自己的新房才装修,都还没有入住就要承担这笔水费,“真的太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