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阚亚方)日前,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了一起无证施工处罚案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分别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处以21200元、3000元、1060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巡查时发现娄江南路某商业广场出现了许多建筑垃圾,经初步查看确认该广场二楼一足浴中心正在装修,面积近3000平方米。在得知建设单位暂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告知现场负责人周某停止施工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但周某认为施工许可证办理周期较长。为加快施工进度,减少经济损失,周某安排施工单位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偷偷赶工。为此,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接下来,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行为,多措并举提高相关人员和责任主体对房屋装饰装修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保障装饰装修质量安全和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