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河分局 >>>
关“美颜” 破“滤镜”
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为做好《管理办法》的前期衔接和后续落实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浏河分局早谋划、早部署,分步实施、有序落实,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及禁用宣传。
前期,执法人员通过实地走访、入场宣传等方式,对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及其他食用农产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摸排,向经营者宣传普及新规定,督促市场方、经营户及时停用、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确保鲜肉、蔬菜、水果、海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回归原色。
近日,执法人员开展生鲜灯检查“回头看”工作,重点对前期使用生鲜灯并收到提醒告知书的商户进行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及时更换的两家经营户,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同时,继续对辖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加大《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保障《管理办法》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