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恒之)昨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来太召开《苏州市乡村建设条例(草案修改一稿)》立法座谈会。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鸿斌出席会议。
会上,我市发改委、司法局、人社局、资规局、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委会代表等围绕条例草案,结合部门职能、工作实际,纷纷提出意见建议,重点就农村建房的审批与监管、乡村文化遗存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业人才培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社会资本助力乡村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指出,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工作。乡村建设领域立法意义深远。下一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归纳总结各方意见建议,逐条梳理研究,充分吸收借鉴,为推进乡村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