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太政办〔2022〕131号)、《关于印发太仓市城区居民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太政办〔2011〕1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仓市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太政办〔2013〕109号)和《太仓市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试点操作办法》(太住建房〔2013〕15号)文件精神,经各个社区、街道办、镇(区)政府核实及太仓市房产管理中心初审,确认鲁芸、张雪其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登报公示,公示期15天。如有异议,可向市房产管理中心住保科反映,电话:53520227。
公示期:2023年2月16日~2023年3月2日
联系单位:太仓市房产管理中心
通信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县府东街16号
邮政编码:215400
序号申请人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 户籍人口
所属社区保障审批编号享受住房保障方式拟配租公租房房屋坐落 面积
收入类别1鲁芸3424251974******2X浏河镇新塘张桥村六十八组1张桥村太住建保〔2023〕1号租赁补贴———— 中等偏低低收入 2张雪其3205221961******1X太仓市城厢镇上海西路66号1 南区社区太住建保〔2023〕2号实物配租南城雅苑1幢407室58.82㎡ 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