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瑜) 近日,城厢交警中队接到举报,称有车辆在太沙路超速行驶,最高时速达到201公里。并且驾驶人还让同车人录了视频,发在车友群里炫耀。
经过研判,民警立即锁定了超速车辆及驾驶人。查实后民警传唤该车驾驶人方某。经询问,方某对自己驾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他表示,当时是一时兴起想试一下自己的车到底能开多快,结果一直飙到201公里/小时。当时他还让同车人员帮他拍了视频,事后为了炫耀,他将视频发到车友群里。
经鉴定,方某驾驶该车通过事发路段固定监控时车速为198公里/小时,而太沙线限速80公里/小时,该车超速70%以上,民警对方某超速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提醒,超速驾车是对自身不负责,更是对他人不负责。超速不仅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而且容易使车辆失控而引发交通事故,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危害。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