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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救援机构及公安派出所的法定监管职责,坚决防范重点单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市公安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全市2021年度重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通过下方链接或扫描右侧二维码关注太仓市消防救援大队微信公众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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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