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新闻·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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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零点“行动~~~
~~~以“1+5”工作制度为抓手,太仓生态环境局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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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劳务协作之路”~~~
党员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
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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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6日 星期五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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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航监测:“天罗地网”护蓝天
以“1+5”工作制度为抓手,太仓生态环境局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本报记者  王  俊

  

  3月17日,太仓生态环境局大气走航监测分析日报显示,城厢镇苏客汽修附近ΣVOCs峰值浓度、主要因子苯乙烯峰值浓度异常。收到预警后,环境执法人员快速响应,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喷漆房正在使用、房门未关,车辆未完全停入喷漆房内,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

  “你们的行为已经造成环境污染,必须立即整改。”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喷漆及固化车间即刻停产;立刻更换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自行开展废气监测;规范喷漆房使用,喷漆及固化在密封空间内进行,并同步开启配套废气处理设施。

  本起案例中,企业违规排放被查实,走航预警制度发挥了关键性作用。这一制度是指通过大气环境移动走航监测发现污染源,并发布预警数据,环境执法人员及时跟进现场排查、处置、反馈的联动机制。

  开年以来,太仓生态环境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大力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发布并严格执行“1+5”工作制度,走航预警制度只是其中一项内容。所谓“1+5”,即落实环境监察执法规范,细化约谈制度、集中攻坚制度、夜查制度、走航预警制度和帮扶企业制度。“‘1+5’工作制度的宗旨是,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细化执法环节,堵塞责任漏洞。”太仓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1+5”工作制度更符合当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需求,职责清晰易于落实,近期试行富有实效。

  与走航预警制度类似,集中攻坚制度、夜查制度都属于太仓生态环境局的“亮剑”之举。前者是指太仓生态环境局组织抽调各区镇执法力量及相关专家针对某一区域或某个突发事件,短期内开展集中攻坚执法;后者是指定期安排节假日、夜间执法检查,旨在加大环境问题查处力度,遏制涉污企业利用夜间或节假日偷排、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

  3月3日~17日,太仓生态环境局抽调3个辖区中队及固废监督站执法人员组成攻坚组,对浮桥镇再生资源加工区西片区塑料造粒行业开展攻坚执法,共检查塑料造粒企业12家。此次行动,对博之顺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自行监测、危险废物未按照规定进行网上申报的违法行为,建议处罚14万元;对3家无环保手续租用三协塑业厂房从事废塑料造粒的作坊,开具了行政处理通知书,要求在3月底前关停、搬离。

  3月14日~18日,太仓生态环境局各辖区中队对12家企业进行夜间检查,查实南丰公司夜间将脱模废水直排至市政管网的违法行为。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环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对这些问题实施闭环管理,开展后督察。

  关于约谈制度和企业帮扶制度,太仓生态环境局近期也多有实践。如针对剑派实业的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月7日,太仓生态环境局联合太仓市污防攻坚办约谈了相关区镇环保办工作人员,要求该区镇环保办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类似机械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同时要求环保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向突出环境问题“亮剑”,事关高质量发展大局。太仓生态环境局将推动“1+5”工作制度更好地实施,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以更大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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