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新闻·深度
上一期3   4下一期  
返回太仓日报
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独身老人“黄昏恋”之惑?

  

  

  

  □本报记者 薛海荣

  

  有句话叫做:最美不过“黄昏恋”。但是,面对残酷的现实,世俗的洗礼,“黄昏恋”真的会如童话般浪漫吗?老人有老人的晚年生活追求,儿女有儿女的种种顾虑。

  放眼老年群体,我们更应该理解他们的复杂心理,尊重他们的选择。正确和理性看待“黄昏恋”,这也是人性的正常需求。

  

  作为长三角地区首个富裕型长寿之乡,我市的老龄化程度一直位于全省前列。据统计,我市户籍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15万人。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越来越充实,他们的思想观念也在逐步发生变化。特别是一些丧偶或离异的单身老人,他们不再愿意孤独地终老,而渴望能寻找到另一半,一起度过幸福的晚年。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老人如果想再次步入婚姻,往往需要面对观念的冲突、子女的阻挠和舆论的压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记者的相关调查。

  

  “黄昏恋”有苦难诉 压力下无力亦无奈

  

  日前,记者接到了市民杜女士打来的电话,她反映自己年过八旬的外婆突然离家出走,不知道去哪里了。

  记者来到杜女士家后得知,她的外婆已经找到了,老人并没有走多远,只是搬进村子附近的一个庙里。那么,这么大岁数的老阿婆为什么会离开家搬进庙里呢?

  原来,阿婆的丈夫前几年去世了。自那以后,她就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由于儿子和儿媳白天要干活,阿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非常孤独。后来,同村一位年过八旬同样是丧偶的大爷就经常过来陪阿婆聊聊天。时间一长,两位老人也产生了感情,就想走到一起,彼此之间能有个照顾。

  没想到的是,阿婆的这个心愿遭到了儿子和儿媳的强烈反对。儿媳认为,婆婆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现在又找了一个与自己年龄差不多的老头子回来,多一张嘴吃饭倒是小事情,万一老头子在家里出现个三长两短怎么办?还有,如果婆婆在老头子之前离开人世又怎么办?她们是不是还要给这个老头子养老送终?

  和儿媳意见对立的是阿婆的女儿和外孙女杜女士,她们坚定地站在阿婆一边。杜女士对记者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老人也有寻找幸福的自由,子女不得干涉老人的幸福。“更何况两位老人的年纪都那么大了,他们想在一起的唯一目的就是互相做个伴,身边能有一个说话的人,这样就不会觉得孤单寂寞。”

  阿婆的女儿告诉记者,她嫂子之所以不同意她母亲找老伴,这里面还有另外一个情况,就是她父亲去世的时候留了一点钱给她母亲,而且母亲现在每个月还有几百元的高龄补助。她嫂子就是担心这些钱会被这位大爷拿去了,到时候她一分钱都拿不到。

  记者了解到,其实像这个阿婆想找个老伴一起度过晚年生活的事例并不在少数。黄阿姨是我市一家“红娘”社会组织的负责人,从事家庭婚恋方面的工作多年。她告诉记者,来到她这里登记寻求另一半的老年人越来越多,以前都是小心翼翼,现在都是大大方方。这也说明老年人的思想观念正在不断发生变化。

  黄阿姨说,很多离异和丧偶的老人,因为子女工作忙等原因,平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内心非常孤单寂寞。他们希望找一个脾气相投、生活习惯相近的老伴,不仅互相之间有个照顾,而且可以一起说说话解个闷。她也坦言,少数子女能够理解老人的想法,但大多数子女都持反对意见,不同意老人再婚。

  

  再婚看子女“脸色”  财产纠纷成最大拦路虎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子女不同意父母找老伴或者再婚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财产问题。记者曾经采访过一个市区的案例,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丧偶多年,他是一位退休干部,每月的退休金有近万元。老人后来与家里四十多岁的保姆有了感情,希望能够再婚。令他没想到的是,他的想法遭到了所有子女的反对。

  为什么会这样呢?根本问题就出在钱上。老人名下有一处独立的房产,手里还有几十万元的存款。现在,老人要和比自己小三十多岁的保姆结婚,意味着老人离世之后,这些财产都是这个保姆的。最后,态度坚决的老人断绝了与子女的关系,和保姆办理了结婚手续。

  在采访中,不少人坦言:老年人再婚,子女干涉是最大的阻碍。现在很多子女把利益看得很重,如果老人有一些财产,矛盾就更加突出。也有一些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之所以不同意老人再婚,倒不是介意财产的分割问题,而是担心老人被骗。因为新闻上也经常报道,很多老人在找“另一半”时,钱财被对方骗走,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农村的老人和城里老人的情况不太一样,他们养老金比较少,手里也没有多少存款。他们在丧偶之后想再婚的话,虽然不涉及遗产继承的矛盾,但也面临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一旦老人生病或者瘫痪卧床,谁来照顾?谁又来出这笔费用?除了费用的矛盾之外,记者还了解到另一个问题,就是很多农村人的思想观念相对陈旧保守,他们觉得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年龄大了还要再婚,传出去的话影响不好。

  有子女反对,同样也有子女赞成。市区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母亲在他十岁的时候就去世了,这些年来,父亲一直辛辛苦苦挣钱供他读书和成家。现在,他的家庭和事业都比较稳定,父亲的年纪也大了,他就想给父亲找一个老伴。但多次和父亲沟通之后,父亲坚决不同意,表示自己都七十多岁了,被外人知道了会坏了家里的名声。因为父亲态度坚决,张先生也只好作罢。

  从调查结果来看,不管是市区还是乡下,不同意老人再婚的占大多数。正是因为受到了各种各样的阻力,导致很多老人开始选择另外一条路,就是不去办理再婚手续,也不和子女通气,两个人私自住到一起“搭伙”过日子。

  不管是用理性的思维来谈钱,还是温柔地谈感情,这都是子女在思考父母再婚的时候,两座不可翻越的大山。

  

  老年人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针对社会上存在的这种现象,拥有多年社区工作经验的城厢镇南区社区主任朱燕表示,单身老人除了需要生活上的帮助,还特别需要精神上的慰藉,这是子女很难给予的。所以,单身老人找“伴”,相互之间有个照顾,这是儿女们的福分。至于老人财产方面,双方可以事先约定好,如果子女直接干涉,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她表示,作为子女,能以同样的孝心对待继父或继母,让老人快乐地度过晚年生活,这才是最大的孝心。

  我市德龙律师事务所的孙秋江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对于很多子女非常介意的财产分割问题,孙律师说,再婚老人可以在婚前将双方子女都叫到一起,签订一个书面协议,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避免一些矛盾的出现。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如果还不放心,也可以去公证部门做个公证,这样的话就更规范。此举可以排除老人再婚的主要障碍和潜在的经济纠纷,老人和双方的子女也大可放心了。

  对于一些老人选择不登记,而是“搭伙”过日子这样的情况,孙律师说,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因为双方的利益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一旦日后老人的感情出现问题,经济上的矛盾就会出现。还有,如果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很可能得不到任何的遗产,甚至会出现无处居住的窘状。因此,建议老年人不要不登记就同居。

  老人再婚不单限于婚,关键在于“养”,从某种意义上讲,“黄昏恋”是一场养老式的婚姻。有资料表明,丧失配偶的老人心脏病、精神病、神经衰弱等疾病的发病率比有配偶的老人要高得多,寿命也比有正常家庭生活的老人少2至5年。老人的婚姻关系涵盖着比爱情、亲情、金钱等更多的东西,丧偶或离异老人特别孤独,子女成家忙于工作,老人需要老伴互相扶持共同走过人生的最后一段道路。这种情感上的寄托,无论对老人的生存质量还是精神状态都大有裨益。

  因此,子女应该多关注老人的心理健康,尊重老人的心理需要,支持老人再婚。年轻人孝顺老人,不光要在物质上满足他们,更要在精神上满足父母的需求。作为老年人,思想认识上更开放一点,要勇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如果实在因为客观情况不允许,也不要悲观失望,积极参加一些适合老年人的集体活动,多和他人沟通交流。这样的话,既有益于身心健康,也排解了孤单寂寞。

  其实,爱情并不是年轻人的专利,老年人同样也需要爱情的滋润。幸福,其实不难,老有所爱,夕阳才能无限美好。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时政要闻
   第02版:新闻·要闻
   第03版:新闻·民生
   第04版:专刊·发改委
   第06版:新闻·深度
   第07版:周刊·银龄
   第08版:新闻·时事
独身老人“黄昏恋”之惑?
太仓日报新闻·深度06独身老人“黄昏恋”之惑? 2021-03-17 2 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