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瑜) 电动自行车实施新国标之后,生产和销售越来越规范,目前电动自行车也必须上牌。但是有些商家为了牟利,竟然代办假牌。日前,沙溪交警中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所持有的车牌有伪造嫌疑。然而,驾驶人告诉执勤民警,该号牌是由商家代办的。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民警发现这种现象不是个例。交警大队沙溪中队随即对涉嫌买卖非机动车号牌的商家进行调查,经询问,多家销售网点对买卖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买卖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本次行动中,交警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对8名买卖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罚,并收缴37块非机动车号牌,有力打击了买卖非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缴号牌。买卖、伪造、变造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收缴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