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专刊·巡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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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8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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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至7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27日,巡查组向市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财政局党委高度认识巡察整改的积极意义,将其列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正确认识、虚心接受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力落实集中整改要求,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全局思想。2020年9月2日,市财政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领会反馈报告精神,严格对照自身遵纪履职情况,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保证全体干部职工迅速将注意力集中到巡察整改上来。

  (二)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整改方案。市财政局党委紧紧围绕聚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的要求,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市财政局党委经过多次研究,逐条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科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与整改工作清单,明确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从紧设置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形成了针对性高、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

  (三)狠抓责任落实,取得阶段成果。市财政局党委积极推动整改措施加速落地,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如期落到实处,推动巡察成果制度化、长效化。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大部分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位,75项整改措施中有47项已经全面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谈国企发展;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习教育效果。二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中心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太仓市财政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制度。三是严肃民主生活会纪律。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照问题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高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区镇债务考核。强化区镇债务风险现场督查,督促区镇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管控举措,推动政府性债务率重新纳入《太仓市2020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中镇区(街道)推进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二是加大资产盘活力度。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印发《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相关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太财〔2020〕34号),督促各市级预算单位对占有、使用的房产、土地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掌握单位固定资产全貌,合理界定单位闲置房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是推动国企加速改革。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企监管方面的指示批示,根据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再次上报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和落实计划,定期跟踪改革进展并开展督促,集中整改期间推动完成改革任务4项。四是细化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情况专项调查,共计调查相关行政事业单位36家,享受房租减免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111户,涉及租金收入969笔。加大国企减租督促力度,下发《关于加快落实房租减免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高度重视房租减免政策落实工作,对应减未减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关于“履行财政职能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树立优质服务理念。组织开展机关开放日活动,充分听取各单位意见建议,切实改进服务、优化流程、提升效能。深化财政品牌运营管理,做大做实“财政大讲堂”“阳光财政”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在疫情防控、垃圾分类、文明城市、爱心帮困等全市重点工作之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66次。二是持续完善财政“大监督”格局。制定《2020年监督评价重点项目计划表》(太财办〔2020〕2号),较2018年、2019年进一步扩大了绩效管理覆盖面。要求各相关部门对比年初申报要求,对符合条件而未申报的项目进行补报,集中整改阶段收到各相关部门补申报项目69个。三是优化会计培训组织流程。设置部门会计人员培训意向征求环节,通过线上交流平台向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征求培训内容意向;推进分级分类培训机制,针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乡镇财务人员、条线系统等多个不同主体,多层次、多场次开展会计业务培训;同时,主动对接统战、水利等部门上门进行个性化专题宣讲,提升财务人员会计核算水平。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起草修订《太仓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太政发〔2020〕65号),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职能。加大单位账户清理力度,建立健全账户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年检预算单位200余家,并及时给予相关反馈和处理建议。

  (四)关于“推进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有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制度。修定《太仓市财政系统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太财人〔2020〕2号),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量化平时考核指标,加强基层财政和机关绩效管理考核结果应用,将平时考核做细做实。二是改进领导班子调研作风。制定发布《关于报送2021年度调研计划的通知》,明确2021年度局党委班子成员基层走访调研课题与走访单位,切实提高党委班子深入实地走访调研频次。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调研结果应用,将《新时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中。三是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重申《太仓市财政局首问责任制度》《太仓市财政局服务承诺制度》《太仓市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学习苏州、太仓“曝光台”栏目相关案例,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比服务、比效能、比实绩”公开承诺活动,积极引导财政干部职工瞄准制度承诺、服务标准,查找差距不足,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创先争优。

  (五)关于“内部管理责任尚未有效压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资金资产规范管理。优化综合业务楼功能定位,加大党群活动中心、廉政教育基地、综合业务培训中心、业务资料室、会议室等固定资产使用频次,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能;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认定各项资产损益,规范开展账务处理,完成闲置账户清理并将账册资料封存保管。二是落实基层财务管理标准化。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镇财政部门餐费管理的通知》,规范基层财政公务接待管理模式,完善基层部门支出规范,明确要求从严从紧安排就餐,将接待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完善会计学会功能设置。梳理会计学会、财政研究会现有职能,经局党委会同意合并会计学会与财政研究会机构,将财政研究会核心职能纳入会计学会统一管理,不再保留太仓市财政研究会社团。启动学会《章程》的修订工作,对接周边县市兄弟部门就会计学会职能与章程的设置开展学习调研,推动会计学会平稳运行。

  (六)关于“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政议事边界,按照党政议事要求与程序,明确议事范围与内容,同时对照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格式内容要求,进一步强化会议台账管理,切实做到内容准确、完整、规范。二是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修订《中共太仓市财政局党委工作规则》《中共太仓市财政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切实加强党委的集体领导。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财政系统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紧盯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相对集中的部门或工作岗位,突出查找各类业务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共梳理出廉政风险点105个,提出防控措施149条,并绘制廉政风险图。联合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公务接待制度执行、隐性变异“四风”问题,深入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清风行动”,并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对“清风行动”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七)关于“加强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局机关党委抓党建工作的政治担当,各党支部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的一线责任,形成局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支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实施财政局党委“书记项目”和支部“书记项目”,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贯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完善“5+X”主题党日活动机制,丰富党日活动中的自选动作,开展国企党建助力发展暨“红星引航”国企党建联盟、“党建惠企、政企共建”、“党建+助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等主题党日活动,确保主题党日活动取得实效。三是规范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加强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局机关党务干部、市属国企党务干部和各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发展党员”和“换届选举”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八)关于“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局青联、团委、妇联、志愿者团队等平台作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为年轻干部提供更多展示自我的机会。对素质较好的年轻后备干部进行压担子培养,选派到基层、窗口等一线复杂环境工作岗位,提高其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完善财政干部轮岗机制。加强干部轮岗能力储备,组织各科室根据所属部门职责进行专项业务、党建知识、廉政宣传等多方位授课,梳理岗位工作重点和流程,帮助干部职工对全局业务形成整体认识,为轮岗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开展干部轮岗工作调研,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对轮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人员调配后评价工作。三是规范财政干部选人用人程序。组织市财政局党委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太仓市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提高党委成员对政策的掌握程度。对局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干部调整任免事项,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确保重要内容准确、规范、无遗漏。

  (九)关于“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往来款专项自查工作。加大长期挂账往来款清理力度,全面梳理、查找凭证原件等历史资料,根据往来账款成因、现状分类制定落实相应的处理措施,并与各预算单位全面梳理、查找往来款项,清理核销长期挂账往来。二是加快推进土地出让金催缴。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履行部门职责、加大催收力度,协调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文件加速落实,做好土地出让金催缴工作。三是严格控制市镇资金往来。对区镇往来款拨付情况与年底财力情况进行对比测算,优化调整相关区镇金库留用比例,逐步缩减年底市级与区镇的往来资金,加快区镇日常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速度,增加转移支付的拨付频率,缓解区镇年底资金压力。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3个月的集中整改过程中,我局全面推动各项整改措施加速落地,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深化与巩固整改成果,切实保证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整改工作更快取得圆满成功。

  (一)巩固良好势头,再接再厉推动整改加速完成。坚持将巡察整改摆在当前各项工作中的首要位置,持续压实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与实施责任,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措施与时间节点要求,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再接再厉推动整改措施加速完成。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时常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防止出现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精准构建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深挖问题根源,查找当前管理中存在的管理缺失与薄弱环节,对相关的制度文件进行全面的梳理与完善,推动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加强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巡察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三)加强结果运用,切实促进财政职能更好发挥。将巡察整改作为提升财政业务能力的重要契机,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优化业务职能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提升局党委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开展,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我市奋力谱写高质量建设“两地两城”新篇章,夺取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双胜利”贡献财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3510466;邮政信箱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6号楼1802室;电子邮箱tcsczjbgs2020@163.com。

  中共太仓市财政局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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