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江欣语丨打好政策“组合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来源:唐鸣 责编:谢瑞丽 时间:2024-10-26

生育是家之大事,也是国之大事。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出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一系列举措,为全面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了行动指南。这是国家层面对生育问题的积极回应,更是对家庭幸福未来的深切关怀。

生育友好型社会,是指通过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社会氛围,从而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新时代背景下,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对于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它不仅能够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还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更是对女性权益的保障和尊重,有助于推动性别平等和社会进步。

“没有太阳,花朵不会开放。”从十月怀胎到一朝分娩,一个婴儿的出生既需要家庭的细心呵护,也需要社会的全方位保障。在快节奏的社会环境下,由于经济压力增大、职业发展受限、生活观念转变等因素影响,部分适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偏低。而年轻父母特别是双职工家庭在子女照料上面临诸多挑战,再加上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使得不少家庭对生育望而却步。比如浙江温州永嘉县调查显示,100对调查对象中仅有5对夫妇明确意愿生育三孩。

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有效降低生育成本,首先要在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当前,不少地方已经推出了许多实惠政策。比如10月25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出台了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方案,明确生育二孩、三孩的,在现有假期188天的基础上增加至218天。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后且在该县上户口的给予一次性奖励7000元、13000元。从全国来看,已有23个省份探索实施生育补贴制度,20余个省份按程序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外,各地还推出了15天左右的陪产假、5至20天的育儿假。

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还应当加快完善育幼服务体系,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生孩子容易,养孩子难,教育更难”,不少年轻父母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这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因此,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在公建托位上增加供给、提高占比,并通过公建民营、社区嵌入式托育等多种模式,提供更多免费或低收费用房场地,降低家庭养育成本。在住房方面,应当进一步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保障性住房分配。此外,还要完善妇女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让她们没有后顾之忧。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只有在保障女性权益、鼓励女性生育、降低养育成本等诸多方面达成共识、凝聚合力,找到家庭、企业、社会与国家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才能有效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儿童快乐成长、家庭幸福美满、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唐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