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船舶污染 四地海事部门实行联合监管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茅丽亚 时间:2015-05-29
  为防止船舶对长江苏南段水域的污染,太仓、张家港、常熟、南通四地海事部门签署协议,对船舶进行联合监管。 
  面对长江苏州段船舶流量和作业量较大,长江水域污染风险日趋增加的现状,太仓海事局、张家港海事局及常熟海事处早在3年前就签署了《长江水域防治船舶污染合作备忘录》。经过3年的合作探索,苏州三地海事局已形成信息共享、备案互认、执法互通的跨单位互助合作机制,提高了解决防污染疑难问题的协调能力,确保长江水域环境清洁并保障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鉴于目前苏州地区有很多供油作业单位、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位于南通地区,为了更好地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今年将三地合作模式扩大为四地联合监管,形成太仓、张家港、常熟、南通“3+1” 联合监管模式。四地海事部门初步拟定了备案信息互认、行政许可文书统一、防污审批电子化、供油、防污作业管理统一化、执法信息通报制、联席会议常态化等内容,以便提高防污染监管能力,保障长江苏州南通段的水域清洁。(记者 刘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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