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运行一年 3894位参保人员享二次补偿待遇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朱敏 时间:2016-07-14
  太仓市于去年6月国内首创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至今已运行满一年,效果明显。据统计,在整个2015医保年度,共有3894位参保人员可享受大病门诊保险二次补偿待遇,共发放补偿金额376.70万元。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太仓市于2011年起开始建立覆盖全体参保群众的大病保险制度,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医疗保障待遇得到大幅提升,实现了职工与城乡居民间的互助共济。大病保险运行5年来,群众大病医疗负担减轻,在筹资标准、起付标准、补偿比例、合规费用等不变的同时,不受城乡居民医疗消费刚性增长的影响,大病保险基金略有结余,其可持续性得到了基本体现。
  2015年,太仓市推出《太仓市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办法》,作为大病保险的重要一环,与大病住院保险一起,有效完善了太仓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大病门诊保险制度的建立,为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太仓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后,无论是在门诊就诊,还是在住院治疗,都能得到更多的社会医疗保障,从而有效放大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效应。
  “我丈夫患的是白血病,这要在老家不敢想象,根本医治不起,而在太仓,医保待遇好,我们现在花费了近60万元,报了85%多,现在他的病情基本稳定了。”现年38岁,老家河南的成树(化名)在太仓市新区一家企业上班, 2015年成树不幸患上白血病,妻子小如(化名)一筹莫展,准备将丈夫送回老家医治。而当小如得知太仓市的医保政策后(其丈夫已在企业办理医保),顿时有了希望,决定将丈夫留在太仓治疗,因为这里的医保报销比例高,待遇好,还有大病保险,“至今住院已花费近60万元,医保报销了近42万元,幸亏还有大病住院保险,又多补偿到了近10万元救命钱,最终的报销比例有85.91%。”
  据市人社部门统计,大病住院保险运行5年来,享受保险总人数17106人,每年约占医保参保人员总数的千分之五;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实际报销待遇提高了12.1%,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实际报销待遇提高了6%,其中医疗费用累计10万元以上的3577人中,80%以上的个人实际负担比例不到20%;大病保险每年筹资额约为2300多万元,平均年补偿额为2000多万元,结余资金存入大病保险风险调节基金专户。
  “目前,太仓市已形成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个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而大病保险制度的建立,则更凸显了太仓市城乡人人有医保、老人医保有倾斜、特殊疾病有特惠、贫困群体有救助、自费起万有再保、大额押金有担保的太仓医保模式的重要性。”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肖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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