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三大抓手” 把责任制落到实处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茅丽亚 时间:2015-06-30
  为深入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市纪委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根“指挥棒”,以明责、履责、追责为抓手,把责任制落实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 
  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市纪委通过“三个抓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以“责任清单”为抓手,抓好任务分解。太仓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每年年初由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上级部署和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确定若干项党风廉政建设具体项目,明确目标要求、岗位责任、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等。二是以过程管理为抓手,推动责任落实。我市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出台《中共太仓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对抽查、督查中发现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发出《党风廉政建议书》或《党风廉政通知书》。三是以“两个报告”为抓手,严格考评奖惩。我市建立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双报告、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评议等制度,全面考核下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考核结果作为班子总体评价和个人业绩评定、选拨任用等重要依据。(记者 王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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