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专项资金为民请律师 城乡居民享均等法律服务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茅丽亚
时间:2014-04-26
近年来,太仓市积极实施以“崇尚法律信仰,彰显司法公正,让人的尊严在法律的太阳下熠熠生辉”为主题的法律服务“光辉工程”,特别是市政府出台了《太仓市法律服务均等化规划(2013~2015)》,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进程提供了可靠保障,这在全国来说还是首例,并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进行推广。
政府设立法律服务专项资金。太仓市制定了《太仓市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补贴标准进行明确。在政策的激励下,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益律师岗位,公益律师岗位由中标的律师事务所每天安排律师到中心解答法律咨询、参与重大信访、矛盾调处、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等,中心对岗位人员进行日常考评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从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中支付相应公益性补贴。公益律师岗位的推出,有利于鼓励社会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形成多元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
外来务工者享受法律服务同城待遇。太仓市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法律服务范畴,着力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主要表现在实行维权救助同城化,在集宿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选聘法律援助联络员,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农民工维权急诊室”,为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承办;实行普法宣传同城化,在新区建成新市民法治俱乐部,打造流动人口集中学法平台,通过开设法治阅览室、定期举办法制讲座等方式,增强流动人口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实行纠纷化解同城化,积极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以外调外”模式,通过组织乡音调解室,提高调解的信赖度和公平性。(庄超)
责编:茅丽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