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卫)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支持民营服务业载体租金减免纾困资金的通知》,帮助民营服务业载体、载体内经营租户恢复发展,渡过难关。
据了解,本次租金减免纾困资金申报的支持对象主要为受疫情影响较大且为经营租户减免租金的服务业集聚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街区、商务楼宇、物流园区等民营服务业载体。申报条件为注册在我市的服务业载体业主单位,单位性质为民营(或非市属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民营(或非市属国有)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街区的营业等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民营服务业集聚区、商务楼宇的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000平方米,其中服务业集聚区应已获得苏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称号,商务楼宇应已纳入我市现代服务业政策奖励名单。物流园区的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0000平方米。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集聚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街区、商务楼宇、物流园区等民营服务业载体,按其在2022年3月至8月期间为经营租户实际减免租金费用总额给予一定补贴,单个载体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获得本次纾困资金扶持的民营服务业载体应将所得资金全部用于抵扣经营租户的租金费用。经营租户存在转租情况的,次承租人不享受减免。申报时间截至7月19日。申报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tc53578663@163.com(市发改委)或616966230@qq.com(市商务局)。联系方式:市发改委服务业科:0512-53578663;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0512-53527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