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两批次工业企业“吃牌”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陈益
时间:2022-08-15
港区、浮桥镇对工业企业创新试行“红黄牌”分类警示制度3个月以来,已有两批次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方面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工业企业“吃牌”。
据了解,5月1日起,港区、浮桥镇创新试行“红黄牌”分类警示制度,促进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为港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警示类型以“黄牌”和“红牌”为主。分类警示信息公开,包括采集、反馈、公布、变动等基本程序。在信息采集环节,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情况,及时按分类进行信息采集。在信息反馈环节,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信息采集部门通过书面函告的方式,对相关工业企业进行分类挂牌警示。在信息公布环节,港区、浮桥镇宣传部门向社会公布被纳入“红黄牌”分类警示的企业。在信息变动环节,被分类警示的工业企业在挂牌警示期内按要求完成整改落实的,可立即或在挂牌警示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向原信息采集部门提出摘牌申请;因整改周期较长,已按要求制定方案,落实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完成部分整改任务的,可在挂牌警示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向原信息采集部门提出转牌申请。在挂牌警示期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摘牌或转牌的,升一级进行挂牌警示,直至作为低端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责令关闭淘汰。
警示制度明确,对“黄牌”或“红牌”警示企业评优评先进行限制,对“黄牌”或“红牌”警示项目建设进行限制,警示结果纳入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下一步,港区、浮桥镇将继续坚持一手抓工作落实,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提升管理制度、评定标准,积极构造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体制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助力港区、浮桥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 李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