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 最高补助3.3万元

来源:太仓日报 责编:柏春芳 时间:2022-08-05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我市将开展柴油车淘汰工作,并对2023年12月31日前提前淘汰(不含转出)的国Ⅲ及以下柴油车实施淘汰补助,最高补助金额达3.3万元。

  机动车污染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由于使用年限长、强度大、载荷高,超标排放问题突出。为此,我市自8月1日起,对国Ⅲ及以下柴油车实施提前淘汰补助。本次补助惠及的对象主要为在太仓市注册登记的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报废时间需满1年(含)以上。补助标准根据淘汰车辆车型、使用年限等,从4000元/辆到33000元/辆不等。

  记者了解到,车辆报废拆解截止到明年年底。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报废的,按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按照补助标准的80%进行补助。另外,在此期间,国Ⅲ以上柴油车自愿提前淘汰的,可以按照同类车型最高补助标准进行补助。(记者 刘志婷)